11月9日,開封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發(fā)布關于印發(fā)《開封市支持重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政策》(以下簡稱《政策》)的通知。
《政策》指出,加大智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。將充電基礎設施用地納入城市公用設施營業(yè)網點用地范圍,支持現(xiàn)有加油(氣)站通過改建、擴建等方式建設公共充電站;按照加油(氣)站用地供應模式,對國省道沿線充電站建設用地優(yōu)先予以保障;除按照出讓方式供應土地外,鼓勵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入股方式提供土地,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充電基礎設施。
原文如下: